新利体育城镇历史景观强调历史景观要素之间的整体关联以及历史城镇演进过程中景观形态的动态层积,为新时代历史城镇保护提供了新思路。在实践应用前明晰其构成要素与景观形态类型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城镇历史景观的概念出发,结合其“背景-物质-价值”合一的内涵视角,将历史景观要素划分为自然、人工、人文三种类型;在此基础上,联立组合各类要素,结合相关理论,将历史景观形态划分为城镇格局、道路街巷、特色场所和地标建筑四种类型,并探讨了景观形态与景观要素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城镇历史景观视角下历史城镇保护的思考和启示。
“城镇历史景观”是近年来在国内外逐渐兴起的一种全新理念与方法,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率先提出。2005年7月,第29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大会通过《维也纳备忘录》,同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城市历史景观宣言》。随后,大批与“城镇历史景观”有关的会议得以召开,包括2006年3月在蒙特利尔召开的圆桌会议、2006 年6月在耶路撒冷学术会议、2007年1月的圣彼得堡会议、2007年10月在巴西奥林达会议、2010年的《保护城市历史景观建议初稿的初步研究》讨论会议[1]。2011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针对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范围的快速城镇化进程对世界遗产保护工作造成的压力和挑战,颁布了《关于城市历史景观的建议书》[2](以下简称《建议书》),给出了“城市历史景观”的明确定义,并对其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运用、政策、管理方法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此后,“城镇历史景观”得到不断地理论深化和地域实践。
从《建议书》可以看出,城市历史景观扩展和更新了对整体性保护的范围,强调各项历史景观要素之间的“关联性”与历史城镇动态发展过程中景观形态的“层积性”,城镇历史景观既看作一种全新理念为历史城镇的保护提供思路和启示,又可看作一种实体性存在的对象可进行要素和景观形态演变的分析。本文主要从实体性存在的对象这一名词性理解角度出发,去探讨和分析城镇历史景观的构成要素和景观形态类型,以期为城镇历史景观的演进分析、保护方法、管理手段等方面提供基础性支撑。
城镇历史景观是一种独特的文化景观,是漫长历史过程中经济、社会、文化关系层层积淀的产物,拥有物质与价值合一的整体属性[3]。从呈现出的物质形式与隐含的文化内涵两方面出发,可将其构成要素分为物质要素和人文要素两大类,但由于在《建议书》专门提出了“背景”的概念,强调了更广阔的地理自然环境的重要性,故本文将物质层面的自然要素单列出来,将其余要素归纳为人工要素。
由此,城镇历史景观的要素类型与构成包括自然要素、人工要素和人文要素三个方面。其中,自然要素指城镇形成与发展过程中的背景景观空间,具体来讲包括山、水、林、田、湖、草等;人工要素指城镇发展过程中最能反映历史文化内涵和信息的物质要素,具体来讲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空间等;人文要素主要指物质要素所表征的无形文化要素,一般体现为人居文化、职能文化、历史文化等(图1)。
自然要素指历史城镇周边或内部的山川、水系、森林等物质要素,其与城镇的人工要素相互呼应、浑然一体,是历史城镇生成和发展的基础与原始推动力。尤其在自然力影响显著的历史城镇中,面对用地局促、起伏较大的地形条件,人工建设不断寻找与所在地自然特征相适应的方式,顺应自然并适当改造自然。也正因为如此,历史城镇的历史景观形态往往各具特色,以不同的方式呈现出人地和谐的景象。
比如说贵州镇远古城,其古城区背山面水,潕阳河穿城而过,形成了“九山抱一水,一水分两城”太极图古城格局与风貌,呈现出古城与山水之间独特的相互作用关系(图2)。
建构筑物是历史城镇中最为常见的景观要素,其往往承载着较为深厚的地域文化和历史记忆。其中,建筑物指拥有内部使用空间的人工建筑,一般包括寺庙、衙署、会馆等具有较高历史文化和科学艺术价值的建筑,这些建筑通常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重点保护,此外,还包括大量的民居建筑和商业店面,这些建筑可能单体价值上不够突出,但是承载了历史地区风貌延续的大部分功能,表现出较高的群体价值属性(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构筑物指内部未提供使用空间的人工构筑物,一般包括古桥、牌坊、石窟、雕塑等(图3)。
在历史城镇中,作为历史景观的空间要素一般是由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围合出的或者由人工环境的实体建筑物与构筑物围合出的物质空间[4]。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实体对象相比,空间表现为一种虚空间,两者构成“实”与“虚”的图底关系。在建筑群体中,这些空间主要表现为街巷空间、职能空间等外部空间;在单体建筑中,这些空间主要表现为庭院、天井等内部空间。
首先,街巷空间是历史城镇中最常见的一种公共空间,承载着交通、商贸、交流、娱乐等功能以及较多的集体记忆。在历史城镇中,有的城镇街巷空间建于平坦地区,其街道笔直宽阔;有的街巷由于地形条件的限制,其空间曲折变化或出现半边街的情况(图4)。其次,职能空间是代表历史城镇专门职能性质的开敞空间,其往往是城镇发展演进的最直接动力。比如商贸城镇磁器口古镇的嘉陵江码头、盐业城镇贡井镇的盐井盐场、军事城镇钓鱼台的练兵场、政教城镇的教会空间等,其对所在城镇的形成、发展及成熟有较大的影响和推动。最后,其他空间是除上述两种空间以外的城镇空间要素,比如集会用的广场、公园绿地等带有公共属性的空间。
左两张为云南大理古城街巷空间平面图、实景图,右图为重庆濯水古镇街巷空间平面图
图片来源:从左往右依次为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大理古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作者自摄;重庆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濯水古镇保护规划》
人居文化是受到自然地理因素、历史人文因素的长期作用下而慢慢形成的一种人居环境理念与习俗[5],来源于“相土尝水”、“象天法地”“因地制宜”等古代经典思想,在历经不断的考验新利体育、变化和适应之后,体现在城镇的整体结构布局、与山水的关系以及自身的单体地域建构筑物中,包括聚居文化和风水文化。
一方面,人类从远古时期的穴居到围河而建居民点再到现在的城镇都是聚居文化的体现,也展现出聚居文化的变化过程。赵万民在论著《论三峡传统聚居的环境观》提到:“在不同的地域条件和环境因素的影响下,人们通过智慧的劳动和创造、文化的长期积淀,而产生了地域聚居文化[6]”。另一方面,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崇尚天地和谐,天人合一的营建思想,并且这种思想在与自然界的不断交流中逐渐演化为一种以风水文化为指导的人居环境营造意识,在空间层面上表现为城镇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以及怡人的山水格局关系。
职能文化是反映历史城镇职能的价值文化类型,往往是一个城镇形成之初以及城镇发展过程的最主要动力,是城镇所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特色以及相关职能特征的集中体现。根据历史城镇的职能不同,历史城镇可分为军事城镇(比如镇远古城)、产业城镇(比如自贡自流井古镇)、政教城镇(比如云南独克宗古城)、商贸城镇(比如丽江古城)。职能文化反映在人工要素层面时,根据职能类型可包含城墙城门(军事防御职能)、盐井盐场(盐业生产职能)、寺庙道观(政治宗教职能)和码头广场(商业贸易职能)。
历史文化是一种具有历时性特征的文化类型,贯穿与城镇整个演变发展过程中,不同时期可能会产生各异的代表性文化,但一种文化也可能延续多个时期,这些代表性文化往往与发生过的历史事件和出现过的历史人物关系较大。在一定程度上,这些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能够反映城镇发展的重要节点,体现出城镇发展演变的历史脉络。
其中,历史事件指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对当地带来影响的较为重大的事件,比如“湖广填四川”移动,在明清时期,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招抚流民垦殖的相关政策,使得大量移民进入四川地区[7],对川渝地区的会馆建筑带来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湖广会馆、广东会馆、陕西会馆等均是那一时期的产物;公元1259年,蒙古大汗亲自领兵几十万攻打合州钓鱼城,但由于受到守城将士的顽强抵抗,蒙军久攻不下,且统领蒙哥在一次攻城战役中阵亡,合川钓鱼城之战堪称改变历史进程的伟大事件;1891年重庆被迫开埠,各国在重庆纷纷设立领事馆,开辟租界,英国领事馆、美国大使馆等大量西式建筑随之在重庆城建成。历史人物指在推动重大历史事件发展,进而在历史进程中发挥较大作用的关键人物,比如第二次“湖广填四川”移动的康熙皇帝,钓鱼城之战中英勇退敌的王坚、张珏将军等。
另外,值得强调的是,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多有史料记载,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客观发生和存在过的要素类型,而不是主观归纳总结得出的,并且可以体现于名人故居、历史遗迹等纪念性文物古迹以及纪念性的民俗活动之中,能为反映历史城镇当时的历史文化提供相对科学可靠的支撑。
精神文化是人类受到外界环境影响和自身演化两方面作用下所产生的特有意识形态,也是人文要素中最为隐秘和难以捉摸的文化类型,从字面意思来讲,属于精神、道德、思想、价值取向范畴的文化。具体来说可以分为思想观念和价值信仰两方面,其主要的展现形式包括民俗活动、诗词歌赋与文学作品等。
就三者关系而言,自然要素可以看作是人工要素的更广阔的基础,两者相互依存;自然要素、人工要素组成的物质系统要素作为人文系统要素外在表现的同时也受到其影响,反过来讲,人文系统要素体现着物质要素系统的内在价值。值得一提的是,在研究历史景观的层积过程时,不可将它们孤立开来新利体育,也就是说不可过分追求自然与人工要素也不可过分追求人文要素(图5、表1)。
将对自然、人工与人文要素进行不同形式地联立、组合和交融,厘清其复合状态下的综合关系,剖析其相对应的景观形态。根据从宏观到微观的空间层级,结合相关理论基础①,将城镇历史景观形态归纳为城镇格局、道路街巷、特色场所、地标建筑四种类型。其中,从宏观层面出发,由历史城镇与山水的关系、自身功能结构组成城镇格局;其次,从中观层面出发,城镇内部的不同组团由道路、街巷分隔开来,组成了历史城镇的骨架;最后,从微观层面出发,不同的组团内部总是存在着不同性质的空间场所和标志性建构筑物,组成了历史城镇最小构成单元(图6)。
城镇格局是从较为宏观的视角整体审视历史城镇空间,反映了历史城镇与更广阔的自然背景之间以及自身内部的组合关系,包括山水格局和功能结构格局。
山水格局是基于既有历史城镇与其周边一定时空范围内自然山水林田要素的相互关系而呈现出来的一种形态格局,可以看作是历史城镇耐以生存的本底格局和基础资源。相较于平原城市,历史城镇由于受到自然地理环境的影响,多数城镇依山傍水,无论在平面形态还是立体构成上,均呈现出一种山水城相融的典型特征,这也充分表明了山地城镇居民与自然环境要素相互依存的自然观和人居观[8](图7)。
图片来源:作者改绘,底图分别来自清嘉庆《乐山县志》舆图、清光绪《灌县志》舆图、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空间保护与发展研究所提供
功能结构格局是指历史城镇的外在功能组织和总体空间结构,与历史城镇演进动力和影响因素密切相关。不同的城镇拥有着不同的职能,也就是城镇最初形成的动力,不同的职能需求对应着不同的空间需求,进而导致选址、功能分布等当面的差异。比如,在军事城镇中,由于其特殊的军事职能需求,将以城墙为主的防御功能体系作为城镇功能分布的主要依据,其余商贸、教育等功能作为辅助;又比如说在商贸城镇中,由于其主要的商贸职能,城镇将围绕码头(水路型商贸城镇,比如磁器口)或者会馆、商号(陆路型商贸城镇,比如丽江)等商贸中心开展功能空间的布局(图8)。因此,不同类型的城镇拥有不同的职能分区,也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历史城镇形态各异的格局特征。
图片来源:作者改绘,底图分别来自《奉节县志》舆图、清代《自流井志》舆图、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空间保护与发展研究所提供
道路街巷作为历史城镇的骨架,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组团,起到连接各功能区的重要作用。其作为历史景观落实于空间的中观尺度的研究载体,包含了城镇人工要素中的街巷空间等和人文要素中的职能文化、历史文化等。具体来讲,可分为从道路肌理、道路名称。
道路肌理是整体路网结构在城镇空间中所呈现的图底关系,直观反映了城镇中道路和街巷的主要结构。不同类型的历史城镇拥有不同的道路肌理形式新利体育,比如在山地历史城镇中,由于其复杂的地形变化,道路街巷的组织需要与地形紧密结合,呈现出多样的富于变化的道路空间形态,包括棋盘网状、树枝状与不规则网状等(图9)。另外,随着社会经济以及技术力量的变革,道路肌理会产生相应的变化,反映为新建道路和拆毁原有道路。通过不同时期道路肌理的叠加对比研究,可以得出不同时段城镇道路的数量增减关系以及道路的延续度。对于历史城镇,其主要道路结构一般确定较早,且增减变化较小,增加的多为干路和支路,但对于较大的历史城市而言,其道路变化较大,比如重庆、贵阳等。
道路名称是每一条道路的身份象征,具有一定的定位意义。另外,道路名称与道路所在周边环境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包括周边的实体建构筑物和发生过的历史事件等,在一定程度上,其记录着城镇的历史,也展现着人们的智慧。比如成都市历史城区的北门大桥,其在历史上易名两次,最开始在唐宋时期被称为清远桥,在清朝,成都北门成为太安门,但由于经常负责迎送从北京来的京官,因而又被称为“迎恩门”,表达为“赢取皇恩”的意思,故该桥清朝被称为太安桥或者迎恩桥,而后在解放后被改名为北门大桥。
在遗产保护领域,自上世纪60年代以后,人们将眼光从空间转向了场所,“场所”的保护意识逐渐形成。在以城镇历史景观为对象的研究当中,“场所”的概念同样适用于理解、分析历史景观。
“场所是由自然环境和人造环境相结合的有意义的整体[9]”。特色场所,作为历史景观落实于空间的微观研究载体,既反映了一定空间的人工要素特征,也反映了空间中所蕴含的历史文化以及一定的职能文化。具体来讲,包括职能场所、商贸场所和其他场所。
职能场所是城镇历史景观在特色场所层面最为重要的内容,其展示了历史城镇的起源和发展兴衰。此处的职能场所在物质空间层面其实是和上文中的职能空间相呼应的,只是场所一词将人文的因素加入进来了,包含职能空间及其身后的文化内涵。比如,重庆宁厂古镇作为千年盐都,因白鹿盐泉而兴,开凿井灶,建立城镇,并以此为中心,沿河两岸向东西两个方向延展生长。
与职能场所相比,商贸场所更多的是倾向于发挥着商品交换和贸易交通的主要功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部分历史城镇除了最初的职能需求之外都承担着商业贸易的功能,也催生了大量的商贸场所,比如商业街、商业市场。比如,云南丽江大研古镇的四方街,其位于古城的中心位置,并以此为中心拓展开来五条大道,交通非常便利。自古以来,其作为茶马古道上较为重要的枢纽站,大量的马帮商贾在此汇集和贸易往来。
历史城镇往往都拥有着丰富的历史底蕴和多样的城镇功能。除了上述职能场所和商贸场所,历史城镇中还存在着其他不同类型的场所,包括集会场所、民俗表演场所、会馆寺庙前区和绿地等。另外,某些场所将会承担多样的功能,对应着不同的场所类型,特别是面积较大的开敞空间。比如重庆涞滩古镇入口处的瓮城门与城楼,其具有抵御外敌保卫家园的功能,可看做军事场所,而随着古镇的发展以及良好的地理区位,当地居民将瓮城内外开敞区域发展成为商品交易的商贸场所以及人流集散的集会场所(图10)。
地标建筑是指历史城镇中具有较好文化代表性和地域景观特征的地标性历史景观。不同于现今现代化都市根据其体量大小和建筑高度而定的地标建筑,在历史城镇中,地标建筑更倾向于文化价值和地域代表性较高的建构筑物。具体来讲,按照建构筑物功能可将其分为官方建筑、公共建筑和民居建筑(图11)。值得注意的是,在微观层面上,地标建筑其实和特色场所并不是“二元”对立的状态,两者其实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比如说重庆龙兴古镇的龙兴寺、福音堂等既是体现古镇历史文化的宗教场所,又是体现古镇风貌的地标建筑。
官方建筑是由当时执政机构所组织修建的建构筑物,包括衙署、文庙、军事机构等。其中,衙署是城镇掌权官吏办公和行使权力的地方,往往位于城镇较为显眼和集中的地方;文庙是纪念和祭祀我国伟大思想家、教育家孔子而修建的建筑,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其被称作文庙、夫子庙、至圣庙、先师庙等,尤以“文庙”之名更为普遍[10]。城墙是为抵御外敌而修建的围合型构筑物,而城楼修建在城墙上或者城镇较中心位置,起瞭望作用的建筑。
公共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主要指非执政机构修建公共建筑,包括会馆、寺庙道观、商号、钱庄、货栈、驿站等。其中,会馆是中国明清时期兴起的一种建筑类型,一般有同乡或者同业组织修建,迄今所知最早的会馆是建于永乐年间的北京芜湖会馆;寺庙道观分别是佛家和道家的代表;商号、钱庄和货栈都是商业贸易性质的建筑;驿站多为过往商客新利体育、政客休息、换马的场所,比如重庆走马古镇便是依靠充当驿站的功能,借助成渝东大路发展起来的。
民居建筑指民众居住的传统房屋建筑。按照建筑形态和地域文化来分主要包括合院建筑、干栏建筑等,按照重要程度来分主要包括重要性民居建筑和一般性民居建筑,重要性民居建筑一般为名人府邸等。
城镇格局、道路街巷、特色场所、地标建筑构成了城镇历史景观的景观形态,且是自然要素、人工要素和人文要素复合交融产生的结果,每一种载体都是不同要素构成组合而成的,其在展现空间物质环境的同时,也反映了其附着的文化价值内涵(图12、表2)。
从城镇历史景观的视角出发,历史城镇可视为特殊景观对象,是自然价值与文化价值经过岁月积累在环境中形成的多重层积[11],城市历史景观的思路明确了在城镇认知和保护中“关联性”和“层积性”2个重要的概念,这恰好和“景观”的修饰语“城市”、“历史”相对应。
从“关联性”出发去理解“城市”,将城市置身于更广泛的自然地理背景,重视与其所承载文化价值内涵之间的关系,将城市中的各类建成要素与根植的自然背景、社会文化环境关联起来进行识别,将有助于历史景观要素的梳理和特征认知,而不是单纯对空间实体的识别和梳理。比如,在20世纪80年代,人们对于北京城历史价值的认知仅仅停留在对于故宫和部分文保单位上,认为可以对胡同进行大规模的改造。但现今没有人会认为只要保护了紫禁城就是保护了北京城,胡同已然成为北京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进行保留。因为人们从关联识别的角度,开始认识到胡同所代表的文化特征以及独有价值新利体育,对于要素的关联性识别对于我们解读历史景观要素本身乃至认识城市和社会的形成过程起着重要作用。
从“层积性”出发理解“历史”,强调历史城镇是层层积淀的产物,不同时期的“层积”之间存在一种紧密的逻辑联系,承认当代价值与传统价值的共存。通过对历史城镇不同时期景观形态的叠加分析,可以帮助我们实现历史城镇全生命周期的价值挖掘和综合认知,以便为历史城镇的保护提供发展历程中的历史逻辑和决策依据。比如,宁夏银川历史悠久,曾是西夏王朝的首都。在银川城外有一条河流十分普通,且易被人忽视,而银川政府在编制名城保护规划时却将其列为重点保护对象。究其缘由,这条河是在唐代时期修建的灌溉体系,在当时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意义。通过景观对象全生命周期的价值挖掘将会帮助我们发现以前忽略的价值性遗产,或者说是遗产在某一层面的价值[12]。
此外,城镇历史景观的保护理念从定义、内涵到实践都透露着一种“整体观”的思维,包括上述要素关联识别和层积分析阶段,这两者都是进行整体保护的基础。这种“整体观”强调历史景观遗产与环境的协调统一,还强调遗产与其文化、社会等无形要素的内在联系。我们在制定历史城镇保护规划时,应时刻保持一种整体思维,这将有助于对历史城镇与所处环境的协同保护。
①美国著名人本主义城市规划理论家凯文·林奇曾在论著《城市意象》一书中提出形体环境五大构成要素包括:道路、边界、区域、节点、标志物;我国著名建筑学家齐康教授曾在论著《城市建筑》中“轴”、“核”、“群”、“架”、“皮”5个方面城市景观结构提出一些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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